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智慧城市数据融合服务合同.docx
文件大小:44.58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1-19
总字数:约8.21千字
文档摘要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服务合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智慧城市数据融合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智慧城市数据:指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生活相关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环境、能源、公共安全、楼宇、人员、政务、商业等领域的数据,以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形式存在,来源于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物联网设备、互联网企业、市民及其他合法渠道。

2.数据融合:指将来自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结构、不同时间戳的智慧城市数据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