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docx
文件大小:26.51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1-20
总字数:约4.13千字
文档摘要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需遵循科学性、连续性、个性化原则,以提升患者健康水平、降低并发症风险、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覆盖服务对象管理、健康信息采集、风险评估、干预实施、效果评价及全程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
一、服务对象界定与准入标准
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脑卒中(非急性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患者,年龄原则上≥35岁(特殊情况如早发慢性病可放宽至18岁)。准入需满足:①经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断,病历资料完整;②自愿参与健康管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③无严重精神障碍或沟通障碍(存在沟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