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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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1-20
总字数:约3.42千字
文档摘要

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洗选加工单位、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及相关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瓦斯、煤尘、顶板、透水、机电运输、火灾等直接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未遂事故(如瓦斯超限、设备异常停运等)。

二、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司实际,事故按严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