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家庭医生签约合同协议(2025年)
甲方(服务提供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或其指定的家庭医生团队(以下简称“家庭医生团队”)
地址:[机构地址]
乙方(服务接受方):[儿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身份证号码],与签约儿童关系:[父子/女/其他],签约儿童姓名:[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儿童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儿童出生日期]
地址:[监护人地址]
鉴于甲方依法提供儿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乙方自愿为其监护人所监护的儿童(以下简称“签约儿童”)签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签约服务目的
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旨在为签约儿童提供连续、综合、便捷的儿科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高签约儿童健康水平。
第二条签约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条签约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签约儿童提供以下儿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健康监测与管理:按照规定频率对签约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包括身高、体重、BMI等指标测量与评估),提供儿童体格检查(包括常规内科检查),指导儿童合理膳食、科学运动、规律作息及心理行为健康发展;
(二)预防保健服务:宣传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指导并协助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供常见儿科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消化不良、腹泻等)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提供儿童早期发展(包括新生儿抚触、婴儿游泳、辅食添加指导等)的健康指导;
(三)基本诊疗服务:为签约儿童提供常见儿科疾病的初步诊断和咨询,根据病情需要开具相应药品处方(药品种类及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对病情稳定后的儿童进行随访管理;
(四)转诊服务:在家庭医生服务能力范围外,根据签约儿童病情需要,按照规定流程协助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协调服务;
(五)信息系统服务:为签约儿童建立、更新和管理健康档案,为乙方提供查询健康档案信息的途径;
(六)其他: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第四条签约服务方式与流程
(一)服务地点:主要在甲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内的儿科门诊、保健科等,或根据情况提供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二)服务途径:乙方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现场预约或家庭医生主动服务等方式获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三)甲方家庭医生应主动联系乙方,根据需要开展健康检查、随访、健康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签约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签约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
3.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服务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4.应尊重乙方及签约儿童的隐私,对获取的健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规定或接受法定调查除外;
5.应按规定记录和上传服务信息至相关信息系统;
6.在服务过程中,如遇超出自身服务能力或需要专科诊疗等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告知并协助做好转诊准备。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本协议约定的签约服务权利;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或更新签约儿童及家庭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健康状况、过敏史、既往病史等必要信息;
4.应按时接受甲方安排的健康检查、随访、健康咨询等服务,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5.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签约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6.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健康信息保密;
7.如需转诊,应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完成转诊相关手续;
8.应按规定配合甲方或相关机构开展的健康调查、健康知识问卷等工作。
第六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签约服务原则上为[免费/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收费]。如涉及超出基本服务范围的项目产生的费用,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收取。乙方应在发生费用时,按照甲方公示的标准和规定方式缴纳。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甲方公示文件或清单]。
第七条隐私保护与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护签约儿童及家庭的个人健康信息、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及签约儿童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亦应保护签约儿童的隐私不受侵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或泄露乙方及签约儿童隐私信息,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并可能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从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