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docx
文件大小:26.21 KB
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1-22
总字数:约4.8千字
文档摘要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学院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科研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成果质量与转化效益,推动学科建设与学术水平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编教职工、全职科研岗人员及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的在校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学院须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排名前二且贡献占比不低于50%),方可申请奖励。
第三条科研成果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一)质量导向原则。以成果的学术影响力、社会价值及应用效益为核心评价标准,突出高水平、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