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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施工照明的安全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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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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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施工照明的安全检查要点

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2、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2)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5、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2)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6、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作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7、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