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虚拟主播形象虚拟偶像合作分成合同.docx
文件大小:39.62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1-23
总字数:约3.12千字
文档摘要

虚拟主播形象虚拟偶像合作分成合同

双方就虚拟主播形象虚拟偶像合作分成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方授权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在其运营的虚拟偶像相关业务中使用甲方拥有的“[虚拟主播形象名称]”虚拟主播形象(以下简称“形象”),用于虚拟偶像的推广、宣传、商业活动等。

1.2合作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共计[合作期限]。

1.3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线上渠道:乙方在其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