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虚拟偶像代言合同修改条件.docx
文件大小:40.5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1-25
总字数:约3.91千字
文档摘要
虚拟偶像代言合同修改条件
第一条定义
1.1“虚拟偶像”是指由[运营方名称]拥有或控制的,具有特定形象、性格、背景故事及声音、动作表现能力的虚拟数字人格,其名称、形象、标识及相关权益(统称“IP权益”)归运营方所有或其独占许可给委托方使用。
1.2“委托方”是指在本合同中请求或同意使用虚拟偶像进行代言活动的品牌方或相关机构。
1.3“运营方”是指在本合同中授权委托方使用虚拟偶像进行代言活动的虚拟偶像IP的所有者或其合法授权运营主体。
1.4“代言活动”是指委托方组织或参与的,利用虚拟偶像的形象、声音、名称等进行推广、宣传、代言等相关商业活动。
1.5“合同期限”是指本合同有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