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南京市供用水合同协议.docx
文件大小:11.41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1-26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南京市供用水合同协议
双方约定事项
供水方
供水方为南京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称甲方。
甲方应按规定质量、质量和环保要求提供供水服务,保证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确保乙方正常用水。
用水方
用水方为本合同签订时所在地址的业主或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应按规定缴纳水费,按规定合理使用水资源,不得浪费水资源。对于违反规定而产生的超额费用,乙方应独立承担。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供水服务,需另行签订合同。
水费计算及缴纳方式
甲方按照国家价格管理机构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水费,收费周期为月度。
乙方应按时缴纳水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