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粉尘防爆夜间作业防爆安全要求.ppt
文件大小:10.31 MB
总页数:62 页
更新时间:2026-01-26
总字数:约1.12万字
文档摘要
夜间禁火区域划定气体爆炸危险场所0区(爆炸性气体连续存在超过1000小时/年)和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夜间严禁任何动火作业。20区(粉尘云持续存在)和2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形成粉尘云)夜间禁止动火,22区(偶发粉尘云)需升级为一级动火管理。炼化装置半径30.48米范围内、加油站加油机半径3米圆锥空间等高风险区域夜间一律划为禁火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核心装置周边区域非防爆工具使用限制1234电气设备限制防爆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如普通开关柜、配电箱),必须使用隔爆型或增安型设备(符合GB50058-2014标准)。禁止使用铁质敲击工具(如钢锤、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