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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动力厂厂址评价中的外部人为事件标准立项修订与发展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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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26
总字数:约4.73千字
文档摘要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中的外部人为事件》标准发展报告

EnglishTitle:DevelopmentReportontheStandardforExternalHuman-InducedEventsinSiteEvaluationforNuclearPowerPlants

摘要

本报告旨在系统阐述国家标准《核动力厂厂址评价中的外部人为事件》的立项背景、核心内容、技术价值及其对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核能作为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其安全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核动力厂厂址作为稀缺的战略资源,其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各类工业设施、交通枢纽等潜在外部人为事件危险源日益增多,对核安全构成了不容忽视的挑战。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虽对厂址外部人为事件评价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在具体评价程序、计算方法和判定准则方面尚缺乏统一、细化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正是为了填补这一关键技术空白。报告详细解析了标准的目的与意义,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涵盖厂址选择、定期安全评价、事件后重新评价及环境监测系统设计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标准的核心技术内容系统规定了从潜在源识别、资料调查、筛选评价到设计基准确定的完整技术流程,并针对飞机坠毁、危险液体/气体释放、爆炸、火灾、船只碰撞及电磁干扰等典型外部人为事件,提供了从初步筛选到详细危害性评价的分级、量化方法。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极大提升我国核动力厂厂址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是支撑《核安全法》与《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有效落地的关键技术支持文件,对保障我国核电事业长期安全高效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关键词:核动力厂;厂址评价;外部人为事件;设计基准;安全评价;筛选程序;危害性分析

Keywords:NuclearPowerPlant;SiteEvaluation;ExternalHuman-InducedEvents;DesignBasis;SafetyAssessment;ScreeningProcedure;HazardAnalysis

正文

一、立项背景与目的意义

核能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实现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组成部分,是我国履行“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庄严承诺的可靠战略选择。核安全是核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而厂址安全是核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近十多年来,我国核电产业进入规模化、快速化发展阶段,条件极为优越的“理想厂址”资源日益稀缺,导致新选厂址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条件日趋复杂。厂址周边可能存在的化工园区、油气储运设施、繁忙航路、机场、码头以及其他各类工业企业,构成了多样化的潜在外部人为事件危险源。这些设施可能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因人为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管理缺陷或自然灾害次生等原因发生事故,其产生的爆炸冲击波、危险物质释放、火灾、碰撞等后果可能跨越边界,危及邻近核动力厂的安全,引发严重的核与辐射风险。

因此,我国《核安全法》及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在核动力厂选址阶段就必须系统评价外部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对厂址的潜在影响。若经评价确认存在不可接受的危害,则必须将其确定为核动力厂的“设计基准事件”,并在电厂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予以抵御。为了科学、合理地提出这些设计基准,必须首先系统性地识别和确定核动力厂周边的外部人为事件潜在源,并采用规范的方法评价其可能导致危害的严重程度。同时,在核动力厂长达数十年的运行寿期内,还需对这些潜在源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再评价,以确保外部环境的变化始终与当初确定的设计基准保持一致,或及时启动必要的安全改进。

然而,现行法规主要提出了原则性的管理要求,并未给出具体、可操作的外部人为事件评价技术程序、筛选准则和量化计算方法。这种技术标准的缺失,可能导致不同项目、不同评价单位在实践中的方法不一、尺度不同,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基于我国多年来在核动力厂选址、审评中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成果,及时将成熟的工程实践转化为国家技术标准,已成为行业的迫切需求。制定本标准的核心目的,即在于:统一和规范核动力厂厂址外部人为事件的评价工作,明确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评价的技术流程、以及关键参数的计算方法,为确定相关设计基准提供权威、细致的技术指导和建议,从而作为《核安全法》和《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持文件,从源头上提升核动力厂的固有安全水平。

二、范围与主要技术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核热电厂、核推进装置等)在以下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中,针对外部人为事件的评价工作:

*厂址选择与评价阶段:为候选厂址的比选和最终确定提供安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