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出口信用证质押人民币贷款合同.docx
文件大小:12.21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1-27
总字数:约1.3千字
文档摘要

出口信用证质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引言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出质人”)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具有合法效力。为规范质押业务,保障双方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友好原则,共同缔结本合同。

基本条款

一、质权设定

出质人在贸易往来中开具的出口信用证授予贷款人以其所规定之全部或部分金额的质押权利。

出质人在信用证规定条件下获得合法权利索取付款后,视同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向贷款人质押该出口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下称“质押额度”)。质押额度为出口信用证开立总金额和贷款人实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