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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心理咨询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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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1-28
总字数:约5.13千字
文档摘要

心理咨询规章制度

1.咨询师执业资质规范

所有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系统心理师证书、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同等效力的海外专业资质),同时需具备至少100小时的个案咨询经验、40小时的专业督导经历及每年不少于20小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新入职咨询师需通过机构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包括个案模拟演示、伦理知识笔试及过往个案案例答辩,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接待来访者。

咨询师需如实向机构提交资质证明文件,不得伪造、篡改或夸大专业背景。机构每半年对咨询师资质进行复核,包括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督导记录更新及个案伦理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咨询师暂停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