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实验室客座人员管理条例.docx
文件大小:30.39 KB
总页数:17 页
更新时间:2026-01-28
总字数:约7.03千字
文档摘要
实验室客座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准入管理
第一条客座人员定义:本条例所称“客座人员”指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联合培养等目的,短期(3日以上、12个月以内)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或学习活动,不隶属于实验室所属机构的外部人员,包括高校学生、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及其他经审批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入条件:
(一)身份核实: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所属单位在职/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企业人员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研究匹配性:申请研究方向需与实验室当前重点研究领域(附实验室研究方向清单)具有相关性,需提交详细研究计划(含研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