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_任务15.ppt
文件大小:831.5 KB
总页数:110 页
更新时间:2026-01-28
总字数:约2.83万字
文档摘要

15.2理论基础4)承发包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照通用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7.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或称保留金)是发包人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内扣留的金额,其目的是约束承包人在竣工后履行竣工义务.有关保修项目、保修期、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等,均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期满,承包人履行了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d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承包人,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上一页下一页返回15.2理论基础15.2.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近些年,随着我国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