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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高清可复制】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_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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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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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32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
2水塔
1)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除应满足表10.1.3所规定的最小值外还应同时满足抗震要求。
2)对地基应作勘探并做相应处理。
3)水塔周围地面应做不透水散水坡,不得积水,坡度不得小于0.05,宽度宜超出基础底边缘1m,
并不得小于5m。
4)水塔的溢水、泄水管应间接排入排水系统,不得接至散水坡上就地排放,应有组织的排入到排
水沟或排水井。
5)位于水塔周围防护距离以内的管道,均应敷设在检漏管沟内。
3水泵房
1)按乙类建筑物的规定确定防护距离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