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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高清可复制】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_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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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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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32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版)

2水塔

1)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除应满足表10.1.3所规定的最小值外还应同时满足抗震要求。

2)对地基应作勘探并做相应处理。

3)水塔周围地面应做不透水散水坡,不得积水,坡度不得小于0.05,宽度宜超出基础底边缘1m,

并不得小于5m。

4)水塔的溢水、泄水管应间接排入排水系统,不得接至散水坡上就地排放,应有组织的排入到排

水沟或排水井。

5)位于水塔周围防护距离以内的管道,均应敷设在检漏管沟内。

3水泵房

1)按乙类建筑物的规定确定防护距离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