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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6《我国当事人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内容和缺陷综述》53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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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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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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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事人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内容和缺陷综述
一、我国当事人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内容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中,纠纷主体存在以下几类程序选择权:
(一)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程序选择权
在我国,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多种,和解、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属于非诉救济,民事诉讼则属于诉讼救济,无论是非诉救济还是诉讼救济,均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首先,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也就是和解。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的基础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它不存在第三者的介入。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般不存在固定的程序和模式,并且当事人自行协商的结果仅对双方当事人产生道德上的约束力,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