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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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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9 页
更新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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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范围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的医疗设备报废,是指医院在用、备用或库存的各类医疗设备,因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经济价值等方面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规定流程审核确认后,终止其医疗使用属性并进行后续处置的行为。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性能类报废

1.核心功能失效:设备的主要诊断、治疗、监测等核心功能出现不可逆损坏,且无法通过维修恢复。例如:CT设备的球管、探测器核心部件损坏,经原厂或授权第三方机构评估,维修成本超过设备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60%,且维修后设备性能仅能达到原额定标准的70%以下;呼吸机的涡轮风机、压力传感器等核心部件损坏,维修后无法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