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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口腔门诊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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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2-01
总字数:约4.34千字
文档摘要
口腔门诊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职业暴露定义与分类
职业暴露指口腔门诊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清洁消毒等工作过程中,意外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被污染的医疗器械、锐器等,导致病原体(如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经皮肤、黏膜或其他开放性伤口侵入体内的潜在感染风险事件。根据暴露途径,分为以下三类:
1.皮肤暴露:包括被污染的锐器(如牙挺、拔牙钳、根管锉、缝合针、注射器针头、破碎的口腔器械等)刺伤或割伤;皮肤原有破损处(如皲裂、湿疹)接触患者血液、唾液或其他体液。
2.黏膜暴露:眼结膜、鼻黏膜、口腔黏膜等直接接触患者血液、唾液或被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