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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学-病区药品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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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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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医学-病区药品管理规范

一、病区药品分类存储管理规范

(一)普通药品存储要求

普通口服药、外用制剂等非特殊管理药品,需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分区存放。常温药品(10℃-30℃)放置于开放式药品架,架体需保持清洁干燥,每层设置明确的标识牌,标注药品通用名、规格、存放区域,严禁将不同药理作用的药品混放。例如,抗高血压药、降糖药需分别置于独立的层架,且层架间距不小于15cm,便于取放与盘点。

阴凉处(不超过20℃)存储的药品,需放置于带温度显示的阴凉柜内,每日由治疗班护士早、中、晚三次记录柜内温度,若温度超出范围,需立即采取调整空调温度、转移药品至备用阴凉柜等措施,并在《病区温湿度异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