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院手术室消防安全责任清单.docx
文件大小:26.23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6-02-03
总字数:约4.79千字
文档摘要
医院手术室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一、手术室消防安全总责
1.院长对手术室消防工作负最终法律责任,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17:00前,在行政例会通报消防审计结果,未整改项目直接扣减责任科室当月绩效5%。
2.分管副院长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5:00—17:00带队进入手术室区域,逐条核对《手术室消防风险台账》,发现新增风险立即启动“红、橙、黄、蓝”四色预警,24小时内完成临时管控措施。
3.保卫科长作为消防归口管理人,持有国家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20分,其中手术室专项课程占8分;每月对手术室进行两次夜间突击抽查,抽查时段覆盖0:00—6:00,记录保存三年。
4.手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