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陶瓷厂应急照明测试记录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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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6-02-03
总字数:约2.96千字
文档摘要
陶瓷厂应急照明测试记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陶瓷厂应急照明系统测试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或断电情况下应急照明设备能正常启动运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区域(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等)的应急照明系统,涵盖测试执行、记录管理、异常处理等全流程管理。第三条应急照明系统测试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测试结果真实有效,测试记录完整规范。第四条本规定由厂部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应急照明测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