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陶瓷厂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管理规章.docx
文件大小:16.92 K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2-04
总字数:约4.4千字
文档摘要
陶瓷厂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管理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陶瓷厂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管理,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陶瓷厂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以及涉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方(如供应商、客户等)。
第三条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管理应遵循“全员参与、持续改进、预防为主、合规经营”的原则,确保环境管理活动符合本厂环境方针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本规章由厂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