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建筑电气消防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图示.docx
文件大小:17.85 MB
总页数:47 页
更新时间:2026-02-06
总字数:约2.59万字
文档摘要
建筑电气消防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图示
消防供电
消防电源
消防负荷等级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1条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特级负荷供电;
应急电源的消防供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至专用母线段;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干线应有两个路由。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2条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及工作塔外,下列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丙类仓库;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层式、二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