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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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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6-02-07
总字数:约3.31千字
文档摘要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告知书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现就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经营资质基本要求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经营户须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