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养老机构护理院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docx
文件大小:26.5 K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2-09
总字数:约6.2千字
文档摘要
养老机构护理院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规范
一、自带药品接收管理
1.接收前置审核
护理院护理人员在接收老年人自带药品前,需逐一核实药品的核心信息。首先核对老年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与本人对应,避免因同名、床位混淆等原因导致药品错放。其次对药品的外观进行检查,查看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变色、变形等异常情况;对于瓶装药品,需确认瓶盖密封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开裂;对于袋装药品,要检查封口是否完整,有无受潮、粘连迹象。同时,需核实药品的有效期,距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原则上不予接收,若老年人确有特殊需求,需由家属签署《临期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明确知晓临期药品可能存在的药效降低、不良反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