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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城市道路挖掘违规处理办法.docx
文件大小:25.9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2-09
总字数:约4.23千字
文档摘要
城市道路挖掘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道路挖掘行为,维护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和通行安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城市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路肩、附属设施及地下空间)的挖掘、修复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道路挖掘管理遵循“统筹规划、严格审批、规范施工、修复优先、全程监管”原则,坚持“谁挖掘、谁负责,谁破坏、谁修复”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秩序、市民生活及城市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