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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城市传染病防控应急管理违规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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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2-09
总字数:约4.17千字
文档摘要

城市传染病防控应急管理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传染病防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防控应急管理)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防控工作要求的行为处理。责任主体包括: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含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单位);本市居民、暂住人员及其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活动的自然人(以下统称个人)。

第二条(违规行为界定)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责任主体在防控应急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职责、未落实防控要求或实施干扰防控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