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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雨季、台风施工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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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2-09
总字数:约5.94千字
文档摘要

雨季、台风施工保证措施

第一章总则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在雨季及台风高发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结构实体质量、机械设备完好及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本措施。凡属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建、新建、改建、扩建及市政配套项目,自开工至竣工全过程均须严格执行。

1.2适用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公司法定“雨季台风期”,若气象部门提前或延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则以预警发布日为起算,预警解除日为终止,自动顺延或提前。

1.3强制性

本措施与《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地方住建部门文件并行,条款严于上位法时以本措施为准,违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