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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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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2-10
总字数:约4.57千字
文档摘要

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疑难病例,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病例:

1.经3次以上科内三级查房(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仍无法明确诊断,或诊断存在重大分歧的病例;

2.治疗效果未达预期,病情持续进展或反复,现有治疗方案无法有效控制的病例(如恶性肿瘤多线治疗后进展、慢性疾病规范治疗3个月以上无改善等);

3.病情复杂,涉及多器官、多系统功能损害,需跨科室或跨专业协同诊疗的病例(如糖尿病合并严重心血管病变、重症感染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4.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存在重大疑问,可能引发医患矛盾的病例;

5.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