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证券-动产-不动产-应收款-质押贷款操作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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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2-14
总字数:约7.45千字
文档摘要

地点政府财政担保资金信托谋划

一、根基条件要求

资金类不:资金信托;

资金数量:100亿以下名目优先,时刻优先

贷款要求:借款主体须是县、地级市的国有控股公司或子公司;

担保要求:由地点政府提供财政担保,并由人大通过纳进今后几年政府财政预算,还款来源列进地点政府财政预算承诺函;

贷款期限:1-3年;

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前一财政年度该地区总财政收进的25%;

年投资回报率:9-11%;

贷款操作时刻:10-30天;

二、操作程序

1、名目方提供用於初审的以下前端资料(有效、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

贷款申请书,写明名目概况、地点財政近3年的財政收支情況,贷款金额及期限,用款谋划,还款来源,还款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