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城镇设施设置精要.pdf
文件大小:130.11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2-15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2.0.4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7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
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2.6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
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3.3.4
4公共厕所临近的道路旁,应设置明显、统一的公共厕所标志。
4.1.1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
收集站,并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