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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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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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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安全生产法体系中的核心监管对象,其认定、评估、控制、应急、责任五个环节环环相扣,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触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法律层面把“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中“单元”可以是单一装置、罐区、仓库,也可以是相互间隔不足500米、发生泄漏后可能相互影响的若干装置组成的集合体。临界量不是固定数值,而是根据物质毒性、燃爆性、环境敏感度动态调整,企业必须每年对照最新清单重新核算,核算结果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十五日内完成信息更新,否则即视为虚假申报,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提供虚假资料”罚则,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