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骨科护理质量控制标准.ppt
文件大小:6.17 MB
总页数:60 页
更新时间:2026-02-18
总字数:约1.12万字
文档摘要
康复护理实施标准08早期康复介入时机对于无移位的稳定性骨折或已通过内固定达成稳定的骨折,应在术后24-48小时内开始早期康复,包括患肢肌肉轻柔按摩和非骨折关节的被动活动,如踝关节骨折术后可进行足趾屈伸训练,预防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硬。术后24-48小时介入当X线显示骨折线模糊且无明显移位时(通常2-4周),可加入主动训练,如上肢骨折患者进行握拳、伸指练习,下肢骨折患者借助助行器进行部分负重站立训练,如股骨骨折术后髋关节外展训练,每次15分钟以维持关节活动度。骨折初步稳定后介入对于因年龄、营养状况或基础疾病导致骨折延迟愈合的患者,需先通过影像学确认骨折断端无移位风险,再制定低强度训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