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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做账实操-核销贷款的会计分录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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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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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核销贷款的会计分录SOP

适用主体: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企业作为借款方无需“核销贷款”,仅需处理“无法偿还贷款”,此处聚焦金融机构视角)。

核心定义:金融机构对符合“呆账认定标准”(如借款方破产、死亡且无遗产偿还,或逾期超3年且追偿无果)的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并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1.前期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日常核算)

金融机构需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备抵类科目),为后续核销铺垫: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2.核销贷款的核心分录(满足呆账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