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心脑血管家庭共济异地结算指南.ppt
文件大小:11.1 MB
总页数:61 页
更新时间:2026-02-27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材料准备与审核要点08费用结算与报销规则09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跨省就医时,需重点关注三项核心报销参数的计算方式及叠加规则,合理规划治疗周期以优化费用分担结构。起付标准分级累加:三级医院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后续每次递减20%,但最低不低于500元。门诊慢特病(如冠心病)按就医地标准单独计算,与住院起付线不叠加。阶梯式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医保范围内费用0-5万元段报销85%,5-10万元段提升至90%,10万元以上部分统一按95%结算。城乡居民参保人相应段位比例降低5%-10%,但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可补足差额。双限额管控:单次治疗费用不得超过参保地同级医院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