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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知识产权法(第七版)课件:商标的构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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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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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商标的构成
商标的构成第一节可视性一、可视性的意义商标的区分功能和象征作用要求被用作商标的标志可为人们所感知,进而借以识别和选择产品。人类感知外界事物有以下几种方式:视、听、触、嗅。“视”是获取信息的第一渠道,“听”是获取信息的第二渠道,仅次于视觉信息。视比听更重要,所以失明比失聪更为痛苦。由人类的感知方式所决定,传达商品信息的商标应当考虑能够为视觉所感知。可视性理所当然成为商标标志的首要条件。
商标的构成第一节可视性二、平面商标平面商标是一种最基本的商标形态,包括文字、图形或文字和图形的组合。文字作商标的范围很广,可以是中国文字也可以是外国文字。文字商标可臆造词汇,如“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