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电力设备供应商信用修复管理细则.docx
文件大小:25.5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2-27
总字数:约4.07千字
文档摘要

电力设备供应商信用修复管理细则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电力设备供应商信用修复行为,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维护电力行业市场秩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电力安全生产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电力设备供应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在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中被记录失信行为的电力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本细则所称信用修复,是指供应商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核查确认符合条件,对其失信信息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等处理,以恢复信用状态的活动。

第二条修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