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印本审核指南》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1、工作过程 1
2、参与单位及分工 1
二、编制原则 2
1、规范性原则 2
2、兼容性原则 2
3、针对性原则 2
4、通用性原则 2
三、主要技术内容 2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3
4、审核原则 3
5、审核流程 3
6、审核内容 4
四、标准解决的主要问题,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情况等 6
五、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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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简况
1、工作过程
(1)开展团体标准的预研究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作为组长单位,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等起草单位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开展团体标准的预研究。
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对国内外预印本平台进行预印本审核机制和方法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标准草案的主要框架和内容,于2025年2月完成团体标准草案第1版。
标准编制工作组于2005年3月24日召开第1次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对团体标准草案第1版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团体标准草案第2版。
标准编制工作组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2次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对团体标准草案第2版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团体标准草案第3版。
(2)提交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根据团体标准草案第3版和专家意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于2025年5月组织完成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并向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提交。
(3)完成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标准编制工作组于2025年5月将团体标准草案第3版发送专家征求意见,对专家返回的意见进行了整理归纳和分析,根据专家意见对团体标准草案第3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5年8月完成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4)完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21日,团体标准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编制工作组对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6年1月完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参与单位及分工
标准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作为组长单位牵头制定,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参与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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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原则
1、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2、兼容性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与现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体系的衔接,在明确与“预印本”“论文审核”相关各类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确保本标准能够与其他领域标准相互兼容。
3、针对性原则
本标准聚焦预印本论文在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传播方面的优势,针对预印本论文审核的流程和主要内容,制定适用于预印本论文审核的技术指标,通过指导预印本论文按照标准流程和内容进行审核,达到公平、规范、高效审核预印本论文的目标。
4、通用性原则
本标准在制定前期对国内多家预印本平台进行了调研,与开展预印本论文审核的平台专家进行座谈交流,充分了解预印本论文审核流程和主要技术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适用于行业内的预印本论文审核要求团体标准。
三、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审核原则、审核流程和审核内容六个章节。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范围
本章节明确了该指南的使用对象和适用情景,提供了预印本论文审核的基本原则、审核流程、审核内容的指导,适用于预印本平台对预印本开展的审核活动。
同时提出具有预印本论文审核需求的学术机构、第三方论文审核机构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节主要对正文部分引用到的内容标注其参考标准。在本文件中未引用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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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主要对正文部分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涉及技术内容理解而在其他技术标准中未定义或在本文件中具体特殊含义的术语进行定义。在本文件中共包含预印本和预印本平台两个术语。
4、审核原则
本章节提出的审核原则是预印本论文审核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主要考虑了预印本审核的法律与安全合规性原则、内容相关性原则以及时效性原则四个方面原则。一是法律与安全合规性原则,该原则是预印本论文审核的绝对红线,该原则旨在要求预印本平台在论文审核时,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防止因预印本审核不当造成的不当内容传播。其次对于涉及安全、伦理、合规的论文应进行强制审核,必须严格防范危害国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