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规范
第1部分:农用地生态化整治》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〇二六年一月
I
目录
一、项目背景 1
1.1国家战略导向 1
1.2现实问题驱动 1
1.3制定的目的 1
二、项目来源 2
三、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2
3.1标准制定相关单位及人员 2
3.2主要工作过程 2
四、现状要求 3
4.1相关要求 3
4.2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
4.3团体、企业相关标准 3
五、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4
5.1编制原则 4
5.2主要内容 5
六、标准先进性体现 7
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9
7.1目前已有的标准情况 9
7.2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相冲突情况 9
7.3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 9
八、社会效益 10
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0
十、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10
十一、提出标准强制实施或推荐实施的建议和理由 10
十二、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0
十三、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1
十四、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12
十五、制订过程材料附件 13
1
一、项目背景
1.1国家战略导向
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突出地位,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传统的土地整治模式(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产能为核心)已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亟需转向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的综合性整治。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农用地作为乡村最主要的空间载体和生产要素,其健康与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乡村的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被定位为优化乡村空间格局、激活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在坚守耕地红线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国家提出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要求。农用地生态化整治是实现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功能维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长期粮食安全的关键路径。
1.2现实问题驱动
农用地生态系统面临压力,长期高强度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土壤退化、生物栖息地丧失、景观破碎化等问题,影响了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如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过去土地整治项目多聚焦于田块平整、沟渠硬化、道路通达等生产功能提升,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田本身作为重要生态空间的属性,导致生态基础设施不足,农业生态系统韧性下降。整治模式亟待转型升级,原有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体系,在理念、目标、技术和方法上,对生态化、系统性和全域性的考虑不足,难以指导新时期以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整体优化为特征的综合性整治实践。
1.3制定的目的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设计规范第1部分:农用地生态化整治》的制定,旨在:确立在农用地整治中“生态为基、整体规划、系统治理、功能融合”的指导思想。为调查评价、规划设计、工程技术、监测管护等全过程提供生态化、标准化的技术依据和方法指引。引导各地区在开展农用地整治时,科学布局生态廊道、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面源污染、提升土壤健康、融合景观风貌,实现农业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协同优化。
该项目规范的制定,是响应国家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当前农用地
2
利用中存在的生态问题、适应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需求的必然产物。它标志着土地整治工作从传统的、相对单一的“以地为本”的工程思维,全面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系统性、生态化综合整治新阶段,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技术路径,重塑健康、稳定、高效、美丽的田园生态系统,为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
二、项目来源
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协会论证通过并印发了该团体标准的立项文件《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2024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浙生环协标〔2024〕29号),项目名称是《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三、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3.1标准制定相关单位及人员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xxx、xxx、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3.2主要工作过程
3.2.1前期准备工作
2023年9月,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