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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文化标识系统通用规范
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美丽乡村文化标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标识分类,以及设计与制作、安装、
验收与维护管理的总体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美丽乡村文化标识系统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000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32000—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美丽乡村beautifulcountryside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
富裕的可持续发展乡村。
[来源:GB/T32000—2024,3.1]
3.2文化标识culturalsignage
在特定空间环境中,通过视觉、听觉、触觉或其他感知方式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功能,并传递
涵盖精神、制度、物态三个层次的文化信息载体。
3.3美丽乡村文化标识系统beautifulcountrysideculturalsignagesystem
在美丽乡村区域内,以展示与传承乡村地域文化、提升乡村公共环境品质与文化体验为目标,以图
形、符号、文字、色彩、造型等视觉元素为核心载体,为公众提供导向、识别、解说、教育与文化传承
等综合功能的标识系统。
3.4乡村文化元素countrysideculturalelements
乡村地区特有的、能够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各类元素。
4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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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统筹规划与系统协调原则
以乡村整体风貌协调为导向,统筹考虑建筑风格、自然景观及基础设施的关联性,确保标识与乡村
空间环境有机融合。在核心视觉要素、信息架构上保持系统性与协同性,实现区域标识体系的连贯性与
整体性。
4.2文化传承与特色彰显原则
以传承乡土文化为导向,深入挖掘乡村的历史记忆、民族特质与地域基因,将地方独有的文化符号、
传统元素及艺术形式融入标识系统。在视觉化表达层面强化文化辨识度,确保标识成为承载文化记忆、
彰显地域特色的“视觉名片”,实现文化认同与审美价值的统一。
4.3功能优先与实用便捷原则
以满足基础功能需求为导向,首要保障信息传递、导向服务、安全警示等功能落地,以实用性与可
达性为设计基准,确保标识内容清晰易懂、指向明确。在选址设置、内容呈现上兼顾不同人群的使用习
惯与特殊需求,通过标准化设计与人性化细节,提升标识的实用价值与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4.4生态环保与可持续原则
以“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导向,在标识全生命周期最大限度降低对乡村自然与人文环
境的破坏。在材料选用、制作工艺、安装方式上优先采用本地环保可再生的特色材料与绿色方案,建立
可持续的标识维护与更新机制,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双向促进。
4.5安全性与耐久性保障原则
以安全至上原则为导向,从结构设计、材料选型、施工安装到运维管理各环节,满足抗风、抗震、
防腐等耐久性标准。在结构强度、环境适应性上确保标识本体及周边环境的使用安全,保障村民与游客
的生命财产安全。
4.6多方参与和共建共享原则
以尊重村民主体地位为导向,兼顾各类使用需求,构建政府、村民、社会等多方协同机制。在建设
决策、管理维护上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治理模式,保障标识建设贴合实际需求,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实现乡村文化标识系统的长效运行与全民受益。
5标识分类
5.1地名标识
包含行政区域地名标识、道路地名标识、公共空间与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识等。
5.2导览导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