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LPA000X—2026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规范
1范围
本工作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的基本要求、过程管理、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各
要素。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开展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的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CHAS20-2-2-202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第2-2部分:临床药学服务处方审核
T/CHAS10-2-7-2018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7部分:患者服务门诊处方
T/CHAS10-4-5-2019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4-5部分:医疗管理用药安全管理
卫生部令〔2007〕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
国卫办医发〔2018〕14号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医政发〔2011〕11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T/CHAS20-2-2-2021、T/CHAS10-2-7-2018和T/CHAS10-4-5-2019文件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处方prescription
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3.2
处方审核prescriptionreview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
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
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3.3
处方点评prescriptioncomment
处方点评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等资料,对处方书写的规
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症、药物品种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
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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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LPA000X—2026
4关键要素
图1处方审核与点评关键要素
5要素规范
5.1基本要求
5.1.1管理组织
5.1.1.1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
会领导下,由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5.1.1.2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
方审核质量管理小组和处方点评专家组,对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进行监测、评价,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5.1.1.3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应配备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质量控制与日常管理。
5.1.2制度建设
5.1.2.1医疗机构应建立并持续完善本机构的处方审核与点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流程、标准
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规范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流程,持续提高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质量。
5.1.2.2医疗机构的处方审核与点评制度应由医务部门会同药学部门制定,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处方审核与点评的组织管理、审核与点评依据、工作内容、人员职责、监督机制、持续改进等方面。
5.1.3人员要求
5.1.3.1从事处方审核工作的药学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
c)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b)负责审核麻醉药品、精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