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退股未付款登记未变更股东资格是否当然丧失—从某石油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析股权转让中股东资格认定的司法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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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6-03-02
总字数:约1.6千字
文档摘要
退股未付款、登记未变更,股东资格是否当然丧失?——从某石油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析股权转让中股东资格认定的司法标准
【导语】
一名签署退股协议但未获付款、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前股东,联合另一名现任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账目。公司以已退股丧失资格查阅具有不正当目的为由抗辩。法院如何认定这种悬空状态下的股东资格?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明确了股东资格认定的内外区分规则。
【案情全景扫描】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公司):新疆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股东):粟某(原持股30%)、靳某(现持股30%)
原审被告:张某(法定代表人,持股40%)
关键时间轴:
2017年7月5日:公司成立,张某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