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HHS-XXX-2026
高速公路称重检测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称重检测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布设要求、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称重检测工程的建设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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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4.1称重检测系统应对货运车辆检测和劝返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交通事故和紧急事件的相关视频进
行备份存储,数据永久保存。
4.2称重检测系统应提供完整的称重信息,包括车速、轴型、轴数、轴重、每轴的胎数、轴组载荷、
总重、时间及序号等。
4.3称重检测系统应确保称重检测数据与通过车辆匹配,对静态或低速通过的车辆进行自动分离并称
重。
4.4车辆称重数据有误时系统应能判断,并能正确处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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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HHS-XXX-2026
5布设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收费站入口称重设施应根据入口交通量、车型比例、收费车道数量、广场建设条件、连接线宽
度等因素在公路占地界内合理布局。
5.1.2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车道宜不少于2条;无法满足时可设置1条,并配备便携式称重检测设施。
5.1.3满足条件的收费站,出口宜设置称重抽查设施设备。
5.1.4入口称重检测、出口称重抽查设施设备应与收费站广场建设统筹考虑,应同步设计、建设、验
收、投入使用。
5.2布设方式
5.2.1新(在)建高速公路应在收费站外广场设置称重检测车道,并设置劝返车道。
5.2.2不具备外广场设置称重条件时,入口称重设施设备应设置在收费车道内,采用车道内称重方式。
5.2.3已建高速公路宜利用原有出口计重收费设施设备,实现车辆号牌自动识别、重量自动检测及图
像自动抓拍,满足图像录制和图片抓拍功能要求。
5.2.4新建收费站宜在出口车道内设置货车称重抽查检测设施。
6设施设备
6.1一般规定
6.1.1应根据收费站场地条件和货车通行量等因素,合理布设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并能实现车辆
号牌自动识别、重量自动检测及图像自动抓拍。
6.1.2收费站称重设备布设见附录A;针对货运车辆通行量占比较大、靠近矿山或物流园区的收费站,
可布设整车式称重设备。
6.1.3入口称重检测数据和图片应上传至收费系统,并通过收费专网或VPN虚拟局域网上传至省联网
结算管理中心。检测数据包括:
a)称重检测数据:检测时间、收费站名称、设备编号、车辆号牌、车型、车货总质量、最大允许
总质量、超限量、超限超载率和车辆轴数等;
b)称重图像数据:车辆正面、尾部、侧面、车牌4张照片和通过称台(车道)的视频记录(长度
≥5?s)。
6.1.4称重检测设施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由收费系统统一配置和实施。收费车道称重检测设备用电
取自收费车道控制器,收费广场或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