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XXXXXX—XXXX
湘西有礼产品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湘西有礼”产品评价工作的评价原则、要求、范围、管理及标识使用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文化旅游产品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4806.1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湘西有礼”产品
源产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内涵与价值和良好市场声誉,产品质量、
特性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品牌。
4评价原则
自愿申报
“湘西有礼”产品评价工作应面向全社会开放,自愿申报。
公平公正
“湘西有礼”产品评价工作应按照本文件及相关规定开展,对所有经营主体一律平等,做到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
公开透明
“湘西有礼”产品评价工作应统一程序、标准,评价过程和结果公开,信息共享,充分接受大众、
媒体监督。
5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
5.1.1申报“湘西有礼”产品评价的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b)近三年未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消防、食品、环保、质量
等责任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c)拥有注册商标及相关证明。
5.1.2申报“湘西有礼”评价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可进入产品生产、流通领域文化旅游产品;
b)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等资质证书齐全;
c)产品有明确的标识、标签,包装符合相关要求。
1
T/XXXXXXX—XXXX
特性要求
申报“湘西有礼”评价的产品宜满足以下特性要求:
a)文化性: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内涵,能体现文化底蕴、民族特性、湘西传统手工艺和
生产工艺、湘西旅游景点要素,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b)品质性:工艺精湛、质量优良,用材绿色环保、安全;
c)创新性:有独特创意、设计新颖、制作工艺创新等;
d)价值性:具备与休闲、居家、工作生活等相关的应用性与实用功能;
e)市场性: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提供情绪、文化、精神价值,能够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变化。
6评价范围
申报“湘西有礼”产品评价的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a)食品与饮品类,包括各县市区农副特产、特色食材或食材加工的休闲食品、零食、包装的餐
桌成品半成品等;以及具有当地特色的茶、酒、矿泉水等饮品系列。如湘西腊味、腊肉、古
丈毛尖、保靖黄金茶、苗族糯米酒、姜糖等;
b)工艺艺术品类,体现文化底蕴,代表湘西地方特色及传承的精美工艺产品、非遗手工艺衍生
产品。如苗绣制品、蜡染制品、银饰、竹编工艺品等;
c)文创衍生品类,包括景区、博物馆、纪念馆IP衍生产品,以红色革命文化、人物、事迹等为
元素题材提供的红色旅游商品。如民族元素文具、文创盲盒/摆件、湘西景点AR明信片等;
d)艺术收藏品类,包括民族书画,湘西山水画、民族风情油画、剪纸与皮影等;
e)其他品类,旅游活动所需的生活用品、家具产品、服装饰品及其他生活所需品。
“湘西有礼”品牌的商品类别将随市场需求变化、湘西州新型产业的发展等做动态调整。
7评价管理
评价方法
7.1.1“湘西有礼”评价程序包括申请、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7.1.2“湘西有礼”评价实行必备项目检查与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参与“湘西有礼”评价的产品应对
照附录A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