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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山西省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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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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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山西省为例

引言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打击制裁醉驾、飙车等行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其更加完善。醉驾行为是危险驾驶罪四种行为方式之一,近些年因醉驾行为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醉驾入刑的诉求和法律界对醉驾入刑的争议。

自2011年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国家对醉酒驾驶行为打击一直很严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逐渐成为民众共识。2019年7月31日,最高法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引发舆论热议。醉驾入刑9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