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蓄水池建设标准工艺流程.docx
文件大小:33.35 KB
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6-03-06
总字数:约7.6千字
文档摘要
蓄水池建设标准工艺流程
第一章项目启动与前期准备
1.1合规性锁定
蓄水池工程属于《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第3.2.4条“蓄水建筑物”范畴,开工前必须取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取水许可初审意见》与《建设用地预审意见》。若容积≥10万m3,须同步完成《防洪评价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审批周期法定20个工作日,超时未批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1.2地勘深度要求
采用“探坑+钻探+物探”组合,勘探点按网格≤25m布置,孔深进入持力层≥5m且不低于池底高程以下1.5倍坝高。对膨胀土、分散土、液化砂层须出具“岩土工程危险性分级报告”,Ⅲ级及以上膨胀土必须采用“全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