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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教学材料《经济法》_第十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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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8 页
更新时间:2026-03-07
总字数:约2.65万字
文档摘要
第九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破产抵销权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的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到清偿期,均有用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结果,是直接用破产财产来清偿破产债权,实际上使得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之外获得了优先清偿。当然它使得破产债权人用所享有的债权,充抵其对破产企业所负的债务,从而免受破产分配损失,使清算组免于进行先请求破产债权人履行其对破产企业所负的债务,后再分配给债权人的复杂程序。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九节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破产法》上的抵销权,只不过是民法上的抵销权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