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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及相关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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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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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及相关流程

一、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指患者首次就诊时,首位接诊医师(含实习、试用期医师,但需上级医师指导)对所接诊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全程负责的制度。首诊医师需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根据病情制定初步诊疗方案。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对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应在完成基本检查后,组织科内讨论或请上级医师会诊;对急危重症患者,须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同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对非本科疾病或多系统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必要的紧急处理,再协调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转诊时需书写转诊记录并与接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