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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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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3-09
总字数:约5.44千字
文档摘要

2026年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1.1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以摊位、档口、门店、临时棚亭等形式开展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交易的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

1.2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运输者、第三方服务商、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主体,均应在本规范框架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1.3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实行“谁开办、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的终身追溯制度。

1.4市场开办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农贸市场登记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原件;未取得者不得开业。

1.5本规范所称“高风